景区内的碑刻类文物移新址

    6月9日上午,在花戏楼景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,亳州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将原遗留在花戏楼和江宁会馆的19件碑刻类文物精心运送至博物馆并纳入博物馆馆藏。这批文物以墓志为主,另有碑刻、经橦、柱础若干。

    经了解,这批文物为原亳州市文物处(今更名为亳州市文物保护与发展中心)因办公场地受限,不具备储存大型碑刻类文物的条件,所以将这些文物暂时存放在花戏楼与江宁会馆景区,现在为了更好地对这批文物进行保护与研究,亳州市博物馆与亳州市文物保护与发展中心沟通,准备将这批文物运送至博物馆并纳入博物馆馆藏,这个提议也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。

    墓志,属于碑刻类文物,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。它是把死者在世时,无论是持家、德行、学向、技艺、政绩、功业等的大小,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,以补家族史、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。这批文物对研究我市明清之际的物质文化生活具有宝贵的文物价值。